《河北省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系统》
收费通知
各位用户:
按照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和管理部门建立计算机联网管理的规定、国家禁毒委《2004-2008年全国禁毒工作规划》提出的建设全国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网络化管理的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十一五“期间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公司作为技术支持方协助省公安厅开发了《河北省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并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在全省范围投入运行,目前,全省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进出口的企业单位已经注册入网,并且通过网上进行了业务申请,申请次数达1万多次,基本实现了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使用、仓储、进口、出口等情况的实时传送、动态监管,实现了购买、运输许可(备案)等办理流程的电子化,使行政许可更加公开、透明、高效、便捷。为保证网络系统的安全性、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系统”将采取严格的身份认证措施,同时开始收取电子认证锁及本年度“系统”维护费用,具体通知如下:
一、相关费用
1、电子身份认证费用
自2009年1月1日,用户需使用电子认证锁并通过“系统”身份识别后,方可进行.网上业务申请及相关数据报送工作,每单位必须至少购买一只电子身份认证锁实现企业
身份认证,价格为350元/只。
2、系统维护费用
我公司负责“系统”的维护升级和客户服务工作,因此需要收取系统维护费用,收费标准分两种:企业型用户和科研型用户,费用标准如下:
类型 |
收费标准 |
说明 |
收取方式 |
企业用户 |
80元/月 |
生产、经营、使用、仓储、运输单位 |
按年收取 |
科研用户 |
30元/月 |
学校、医院和科研单位 |
按年收取 |
注:科研用户如果年审批次数超过2次,年使用量大于500公斤,按照企业用户收取资费。
二、费用收取方式及时间
1、收费时间
自2008年10月15日起开始收取电子身份认证费及2008年系统维护费,截止2009年1月1日,凡未交纳上述两项费用的用户,“系统”将不再提供网上服务。(此前已交纳
550元电子身份认证锁费用的用户,需交纳760元差额)。
2、交费流程
已入网用户请到河北禁毒网(www.hebncc.com)或“系统”客服中心网站(service.yzdchina.com)下载企业信息采集表(用于规范企业基础信息)和入网协议,填写完成后加盖单位公章,将企业信息采集表、入网协议和费用电汇底单一并传真到河北斯博思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传真:0311-85367833、85367899)。
我公司在收到以上款项及相关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票、电子身份认证锁、入网协议邮寄到用户单位(请务必在企业信息采集表中写清地址、邮编和相关人员信息,以免无法邮寄). 未入网的新企业,请到属地公安机关进行注册,领取到正式账号后,下载企业信息采集表和入网协议并汇款后完成入网及交费手续。
收费账号信息在客服中心网站(service.yzdchina.com)公布。
河北斯博思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十月八日
收费相关文件下载
需下载的文件:
1、河北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系统用户入网协议
2、企业信息采集表
【具体用户交费流程请点击这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