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入网企业用户:
目前,我省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系统中部分入网单位在网上维护的单位资质中存在项目不全、不清晰等现象,为进一步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网上审批和监管工作,现对入网资质情况提出规范要求,请各入网单位于8月5日前规范本单位资质,具体要求如下。
一、 单位资质: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组织机构代码;法人承诺书;法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护照)、经办人身份证。
二、 经营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
三、 生产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备案)证明。
四、 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希望各入网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维护好本单位所有资质,以免申请业务中造成不便。
注:
法人承诺书需要企业下载后,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后原件扫描上传。所有资质文件必须原件的彩色扫描或照片上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