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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公安局查处一批易制毒化学品违法案件
时间:2008/12/3 9:42:13 点击:
    秦皇岛市公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积极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 
        秦皇岛市青龙县公安局2007年6月25日,查获青龙镇恒兴工矿物资商场李宗玉未经许可擅自销售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硫酸、盐酸。当场收缴硫酸5公斤、盐酸15公斤。并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2007年6月28日,查获青龙镇鑫惠实验室李惠未经许可擅自销售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硫酸、盐酸。当场收缴硫酸5公斤、盐酸10公斤。并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2007年6月29日,查获青龙镇东街轴承五金门市部马清芳未经许可擅自销售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硫酸、盐酸。当场收缴硫酸5公斤、盐酸10公斤。并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2007年7月2日,查获青龙县燕山铁矿未经许可擅自购买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硫酸、盐酸。并收缴硫酸3公斤、盐酸9公斤。依法处以10000元罚款。2007年7月5日,查获青龙县马圈子镇人和碳浆厂未经许可擅自销售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硫酸、盐酸。并收缴硫酸7公斤、盐酸6公斤。依法处以10000元罚款。2007年7月8日,查获青龙镇中西医诊所张欣非法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地西泮、艾司唑仑,并收缴地西泮1.2克、艾司唑仑1.2克。依法给予行政罚款处罚。
        2007年7月2日,秦皇岛市抚宁县公安局缉毒中队在检查中,发现抚宁县榆关机械配件厂非法购买盐酸,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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