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石家庄市局禁毒处收到总队批转的“关于深泽县伍仟村村民刁志欣非法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举报信”后,立即派员前往深泽县,会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迅速行动,查获了一起非法经营易制毒化学品案件。
经查,在被举报人刁志欣住宅东临一闲置院落内查获了储存盐酸的酸池4个及部分未销售的盐酸,抽样取证并当场将未销售盐酸进行了查封,在刁志欣家东南50米处一闲置院内查获了储存硫酸的铁罐3个,未发现存储硫酸。刁志欣称自己原来经营过盐酸、硫酸,现已不再经营,现由其女婿张根旺经营。
经询问,张根旺(男,深泽县伍仟村人)交代去年3月份从岳父刁志欣手中接手非法经营盐酸,至今年6月份,以每吨300元价格从深泽县兴国化工、绿丰化工共购进盐酸30吨,以每吨400元价格分别销售到衡水市安平县永和镀锌厂、小海镀锌厂,共获利3000元。今年6月份以来,因平安县镀锌厂停产,张根旺便不再经营盐酸。
县局已责令张根旺3日内拆除储存盐酸的池子,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