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日,张家口市公安局钢城分局对宣钢动力厂、焦化厂、材料处等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生产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一是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的生产、运输、储存、从业人员及基础台帐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对使用单位是否超出许可范围,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安全操作程序严格操作进行了检查;三是对使用单位安全监管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了检查。此次共检查生产、使用易制毒化学品部门6个,下发《钢城分局“两会”期间关于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通知》10份,排查安全隐患3处,下达整改通知书3份,协助各部门制作岗位职责牌匾25份。
通过此次检查,一方面引深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宣传,另一方面使生产和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部门对严格管理易制毒化学品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为全国“两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